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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申请人
目前保健食品旧系统已停止网上领取意见,审评意见通知书一律采取ems方式邮寄,我中心不接受现场领取。对于本清单所列产品,我中心已按申请人在申报时填写的联系人、ag凯发k8国际的联系方式和地址,将其审评意见通知书寄出。寄出后10日内未收到审评意见通知书的,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如联系人、ag凯发k8国际的联系方式和地址发生变更,请尽快到受理服务大厅办理变更手续。已邮寄保健食品审评意见通知书清单如下:
产品名称 |
申报单位 |
ems单号 |
1、美莱健牌维c双蛋白蛋白质粉(孕妇型) |
广州宏御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228032172705 |
2、姿立美牌人参氨基酸口服液 |
广州宏御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228032174405 |
3、姿立美牌蛹虫草白蛋白多肽口服液 |
广州宏御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228032173505 |
4、姿立美牌胶原多肽蛋白质粉 |
广州宏御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228032171305 |
注:在新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的产品请在该系统(地址:http:// bjzc.zybh.org.cn)中查询产品审评进度。
文章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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