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动态 -ag凯发k8国际
发布时间:2022-03-18
浏览量:86
2022年3月17日,台湾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111300320号公告,订定「食品原料芦荟之使用限制及标示规定」,并自2023年1月1日生效。详情见附件:
文章来源:食品伙伴网
推荐新闻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依法规范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的公告》 的要点解读 2023-07-03
- 2020-08-10
- 2020-08-12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委托实施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事项的公告 2022-10-08
- 安徽省开展“五进”宣传活动普及保健食品知识 2019-11-15